《意见》将贫困人口和地区的保险需求分为农业保险、健康保险、民生保险、产业脱贫保险、教育脱贫保险等五大类,明确要求保险机构要精准对接,实现精准扶贫;同时明确了保险扶贫的四大基本原则,即定向原则、精准原则、特惠原则和创新原则,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。
“兵马未动,粮草先行”。就在几天前,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挂帅的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,成员中群贤云集,囊括保险业所有大公司负责人以及相关机构的负责人,足见保监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视。机构有了,文件发了,接下来就进入到全面实战环节。
据悉,在20家成员中,除了“国字号”协会和公司负责人外,有5家是农险公司负责人,显得格外惹眼。确实,农业保险位列贫困地区第一大保障需求,是保险扶贫攻坚的重中之重。本报“保险扶贫故事汇”第一期《脱贫路上零风险》就报道了中原农险在河南兰考的扶贫经验:由政府全额承担保费、保险公司全部承担风险,农民只需安心组织生产即可,再也不用担心意外的灾祸。正如当地一位村支书所言,“我们村保证今年不再出现因灾返贫!”
中国扶贫工作进行到现在,贫困人口已经缩减到7000多万,这个数字看似不大,但是要把它逐步减到零,会越来越难。谁都知道,剩下来的是难啃的硬骨头。事实上,我们在脱贫攻坚战中,始终面临两大挑战:一个是因灾致(返)贫,另一个是因病致(返)贫。而保险的功能恰恰就是,“不能改变生活,但能防止被生活改变”。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“低保障、广覆盖”到大病保险不断提高大病的保险比例,无不体现着“防止被生活改变”的保险真谛。
农业保险、大病保险无疑是保险业助力脱贫攻坚的两大利器。抓住了这两大领域,就抓住了保险扶贫的关键。此外,民生保险方面,贫困户主要劳动力意外伤害险、留守老人小额意外伤害险;产业脱贫保险方面,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;教育脱贫保险方面,助学贷款保证保险等,无一不从某个侧面显现着保险扶危济困的功能,值得大力提倡推广。
除了承保之外,保险业的资金运用也是一大亮点。截至今年4月,保险业总资产已达13.8万亿元,资金运用余额近12万亿元,已经成为投资市场一股重要力量。《意见》特别点出保险资金“长期投资”的独特优势,要按照风险可控、商业可持续的原则,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倾斜。
《意见》不仅有术,也有道,提出“到2020年,基本建立与国家脱贫攻坚战相适应的保险服务体制机制,形成商业性、政策性、合作性等各类机构协调配合、共同参与的保险服务格局”的最终目标。这恰好与保险业“新国十条”提出的蓝图遥相呼应,“到2020年,基本建成保障全面、功能完善、安全稳健、诚信规范,具有较强服务能力、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,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,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”。
保险业正处在前所未有的黄金发展期,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时不我待。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也是现代保险服务业服务的一个基本对象。在此,我们要牢记保险的普惠原则,让保险服务在贫困地区做到“到户到人”,对贫困人口做到“应保尽保”,让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得到现代保险的全方位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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